• 王懿宜牧師
  • 講題:要我為你做甚麼
  • 經文:可十35-52
  • 日期:2024.02.11

要我為你做甚麼?

馬可福音十章35-52節     

       上主日第二堂崇拜結束後,有一位青少年來找我,要我到一樓接待室。結果我一下樓,就聽見有人在唱生日快樂歌,又看到一位青少年捧著蛋糕迎面而來,當下我真的是既驚喜又感動。唱完歌,吹完蠟燭,在祝福禱告前,免不了要先許願。幸好當天下午的小組長聚會要為二月份的壽星慶生,因此我已預做準備,否則一時之間還真不知要許甚麼願。慶生的活動中通常會有「許願」這個橋段,對基督徒而言,生日許願就是向神求福。今天是大年初二,春節期間,許多信奉民間信仰的人會到廟裡參拜祈福。弟兄姊妹,面對新的一年,你有甚麼心願呢?希望主耶穌為你做甚麼呢?

       在馬可福音十章35-52節這段經文中,耶穌兩次問到:「要我為你(們)做甚麼?」(可十36,51)第一次是對祂的門徒雅各、約翰兄弟說的,第二次則是對坐在耶利哥路旁討飯的盲人巴底買說的。他們都對耶穌提出了他們的需求,最後雅各、約翰沒有得著應允,巴底買卻立刻得到他所求的:「盲人立刻看得見」(可十52)。接著就讓我們透過這兩個「祈求」的故事,來學習討神喜悅的禱告,好叫我們能著詩篇二十一篇2節所說的福:「 他心裏所願的,你已經賜給他;他嘴唇所求的,你未嘗不應允。」

一、把握機會呼求幫助

       馬可福音十章46-47節:「他們到了耶利哥。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離開耶利哥的時候,有一個討飯的盲人,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,坐在路旁。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,就喊了起來,說:『大衛之子耶穌啊,可憐我吧!』」巴底買一聽見是耶穌經過,立即大聲喊叫,企圖引起耶穌的注意。而當旁人告訴他,耶穌要他過去時,他就立刻丟下礙手礙腳的衣服,迫不及待地起身前往,巴底買是個懂得把握機會,積極呼求幫助的人。

二、不畏攔阻堅持到底

       巴底買的呼喊引來許多人的不滿與責備,馬可福音十章48節:「有許多人責備他,不許他作聲。」結果他不僅無視他人的責備與攔阻,還更加放聲喊叫:「大衛之子啊,可憐我吧!」於是,「耶穌就站住,說:『叫他過來。』」(可十49)他那不畏攔阻、堅持不放棄的行為,正顯出他對耶穌有著堅定不移的信心,所以耶穌對他說:「你去吧!你的信救了你。」(可十52)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求主賜給我們如巴底買般堅定不動搖的信心,持續禱告不放棄,直到主成就祂的美事。

三、要清楚自己的需求

       當耶穌問雅各、約翰說:「要我為你們做甚麼?」時,他們回答:「在祢的榮耀裏,請賜我們一個坐在祢右邊,一個坐在祢左邊。」(可十37)他們以為耶穌即將在地上建立屬祂的政權,就來求耶穌把祂國度的左右丞相之位賜給他們。從馬太福音的記載可知,為了卡位,他們還請自己的母親來關說。耶穌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。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嗎?」(可十38)雖然耶穌已經三次預言祂自己的受難,他們卻仍沉浸在目睹並經歷耶穌彰顯祂大能的情境中,以致有如此不切實際,且令耶穌難過的祈求。所以耶穌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。」當耶穌問巴底買說:「要我為你做甚麼?」時,他說:「我要能看見。」。他清楚自己要甚麼,以致能如願以償,立刻看見。

       不久前有一位姊妹跟我們談到,他們家讀小一女兒的老師讓他們有些困擾,因為她不讓班上的學生下課時間出去玩,也不准他們與其他班級的學生往來。其實在女兒上小學之前,他們就為孩子能由有經驗的女老師教導,向主祈求。結果這位老師真的是一位有經驗的女老師,只是她的教育理念與這對家長很不一樣。弟兄姊妹,我們真的清楚自己要甚麼嗎?我們所求的是否真是我們最需要的?是否合神心意?雅各書四章2-3節:「你們得不着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你們求也得不着,是因為你們妄求,為了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。」求主幫助我們,清楚自己真正的需要,並能有討主喜悅的祈求。

       聖經學者霍華德·沃斯(Howard Vos)說:「神當然知道我們的需要是什麼,很多時候我們的朋友也知道我們的需要,那為什麼還要我們把需要講出來?因為當我們把需要說出來時,就把自己的需要弄清楚了,也是對耶穌和祂醫治能力的信心宣告,更是對神能力和榮耀的見證。」弟兄姊妹,如果耶穌現在站在你面前問你:「要我為你做什麼呢?」你準備好如何回答了嗎?但願我們都能把握機會,積極向主呼求,靠著主有討祂喜悅的回答,且能不畏攔阻堅持到底,好叫我們都能得著「心想事成」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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