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0607愛要懂得說「不」

  • 王懿宜 牧師
  • 講題:愛要懂得說「不」
  • 經文:林多十三1-8
  • 日期:2026.06.07

愛要懂得說「不」

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-8節

        上個月某知名藝人的兒子孫某因高調測試自製火焰槍並散布影片,住處又被查到有改裝噴火裝置、改裝散彈槍及模擬槍,遭法官認定涉犯槍砲、放火未遂等五項重罪,且有串供、滅證之虞,火速裁定「羈押禁見」2個月。孫某的媽媽在其遭拘提的前一晚,開直播為兒子抱不平,提到孫某國中時就曾製作火焰噴射器,直言「他是天才」。最後還情緒激動喊道:「他究竟傷害了誰?我兒子到底做了什麼?如果你們再欺負我兒子,我跟你們沒完。」她這番護兒言論立即引發熱議,網路上排山倒海的留言開始瘋狂感嘆「慈母多敗兒」、「這不是愛,是害」。其實孫某八年前在美求學期間,就曾因恐怖威脅等罪嫌被逮捕;前年在赴泰國旅遊期間,又爆脫序風波。有人翻出孫母二十多年在節目中的談話,當時她說:「兒子在百貨公司只要看到喜歡的東西,就會叫媽媽付錢。」並開玩笑表示不在乎兒子當討債鬼。可見孫母是何等地寵愛這個兒子,只可惜愛之適足以害之。真正的愛絕對不是縱容、溺愛,而是要懂得說「不」。接著,就讓我們透過保羅所寫「愛的詩篇」中八個否定的表述,來認識「愛的真諦」。

        一、 愛是不嫉妒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節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。愛是不嫉妒…。」「嫉妒」就是看見別人擁有自己所沒有的,或是認為自己不如人時,想要得著他人所擁有的,進而因此心懷不平。「嫉妒」使人將他人視為對立的競爭對手,以致對方的優點、成就,都會成為自己的威脅與壓力。掃羅王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,當以色列人打敗非利士人凱旋歸來時,「眾婦女歡樂唱和,說:『掃羅殺死千千,大衛殺死萬萬。』」(撒上十八7),掃羅的心情瞬間從「勝利的歡樂」轉變為「非常憤怒」。撒母耳記上十八章8節:「掃羅非常憤怒,不喜歡這話。他說:『將萬萬歸給大衛,千千歸給我,只剩下王國沒有給他!』」,掃羅終其一生都在盤算且致力於除掉大衛,從「比較」(千千vs萬萬)而來的「嫉妒」真是損人又傷己啊!

         相對的,掃羅的兒子「約拿單愛大衛,如同愛自己的性命。」(撒上十八1),他不僅因為父親羞辱了大衛,而為大衛擔憂。在大衛流亡期間,還跑去見他,「鼓勵他,使他靠神堅強起來,對他說:『你不要懼怕!我父親掃羅的手必不能害你。你必要作以色列的王,我要在你以下位居第二。』」(撒上二十三16-17)約拿單因為愛大衛,所以不僅能鼓勵、幫助大衛邁向王位,還能自甘屈居第二。愛是不嫉妒,愛不會因人的成功而不悅。愛是給人成長的空間,讓人能自由地成為神要他成為的樣子。

        二、 愛是不自誇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節:「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。」「嫉妒」是在別人比你好時的反應,而「自誇、張狂」則是你比別人好時,可能有的表現。「自誇」原來是一個形象化的字眼:「氣袋」,聖經當代譯本就翻作「自吹自擂」。「自誇」是對自己的長處過分執著看重,是吹噓、誇耀自己的成就,想要藉此引人注目。然而愛卻是以對方為中心,關注的對象是他人而非自己。

        三、 愛是不驕傲自大:「張狂」就是驕傲、放縱、自高自大,這些都是自我中心的行為表現。愛拒絕高舉自己,愛是尊榮他人而不嘲諷人、貶抑人。雅各書四章6節:「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」但願我們都是蒙神賜恩的人。

        四、 愛是不做失禮的事哥林多前書十三章5節:「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。」「害羞的事」也翻作「鹵莽的事」(2019現代中文譯本)、「失禮的事」(新譯本)。坎伯‧ 摩根(Dr. G. Campbell Morgan)說:「愛是常常帶著禮貌。愛是有禮的。它不是魯莽,粗鄙的。它不會四處說長道短,或者直言無隱,出口不遜。」我們很容易對最信任最親密的人口沒遮攔、行事魯莽,其實他們才是我們最應該以禮相待的人,因為愛是不做一切失禮、不合宜的事。

        五、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:「不求自己的益處」也可說是「不堅持己見」或「不自私」。愛是不追逐自己的利益,不求自我的滿足,反倒渴望滿足別人的需要。就如天父因愛我們,捨了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。愛是不自私,愛是捨己。

        六、 愛是不輕易發怒:愛是不被激怒,不以怒氣回應。賴瑞‧葛福偉(Dr. Larry Keefauver)博士在《美滿婚姻77步》一書中說:「感覺沒有所謂對錯,但反應卻有對錯之分。感覺只是我們內心情緒的觸發;但如何處理自己的感覺卻是關係重大。」巴特(Karl Barth)說:「……愛並不能改變我們不悅的事實……可是愛可以防止我們『被觸怒』。」以弗所書四章26-27節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」我們不僅不要輕易被激怒,更不要含怒。所以只要有了怒氣,就要想辦法盡快紓解,因為未化解的怒氣一旦成為積怨是能夠摧毀一段美好的關係。

        七、 愛是不計算人的惡: 「計算」這個字與會計記錄有關,把事記下來,算在某人賬上,以免忘記。 「不計算人的惡」就是不將人的虧欠、惡行記在帳上,以備日後好好算帳。愛是不計算惡事,也不存加害的意念。當彼得來問耶穌:「主啊,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該饒恕他幾次呢?七次夠嗎?」(太十八21)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(太十八22)愛是完全地饒恕。賴瑞‧葛福偉(Dr. Larry Keefauver)博士說:「經常舊事重提會不斷將爭執與衝突帶進婚姻裡。」愛是不僅不翻舊帳,還要想辦法忘記對方過去的錯誤與失敗。唐貝克(Don Baker)在《釋愛》一書中說:「愛只有短暫的記憶,愛能遺忘它所寬恕的罪。聖愛從不計算或保留受傷害的紀錄。」

        八、 愛是不喜歡不義哥林多前書十三章6節:「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。」愛不喜歡任何的惡事,也不願享受罪中之樂。愛不是盲目的,它必須是在真理規範下的態度與行為。放縱、包庇所愛之人犯罪,絕對不是真愛的表現。我們都知道神就是愛,但聖經卻也清楚告訴我們,神會管教祂所愛的人。希伯來書十二章6節:「因為主所愛的,祂必管教,又鞭打祂所接納的每一個孩子。」

        真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,愛是喜歡真理,是凡事包容、凡事相信、凡是盼望、凡事忍耐。然而愛也是不嫉妒、不自誇、不驕傲自大、不做失禮的事、不求自己的益處、不輕易發怒、不計算人的惡、不喜歡不義。求主幫助我們,因著祂所賜下的愛,能夠有所為也有所不為,好叫我們都能享受真愛,且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