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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陳宏誠 傳道
  • 講題:自選結局
  • 經文:結十八1-4,30-32
  • 日期:2025.08.17

自選結局

以西結書十八章1-4,30-32節

        進入以西結書第十八章,上帝的話再次臨到了先知。當時以色列百姓中流傳一句話:「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。」意思是,他們將自己的困境與苦難歸咎於祖先,好像人生的結局已經被上一代的選擇鎖死,自己只是無辜的受害者。

        這段經文清楚指出,沒有人可以倚靠別人的正直蒙恩,也沒有人會因別人的錯誤被定罪。神的審判完全是個人性的,因此祂呼召我們要重視自己與祂的直接關係。這個信息可歸納成兩個角度:第一,在神的允許下,我們每個人都有悔改的機會;

        這裡強調,神的審判是普世性的真理,不僅針對古代以色列人,也是對所有世世代代的人發出的話。神的審判是個人性的,沒有人可以替你承擔,也沒有人能替我推卸。然而,上帝不是為了定罪才開口,祂真正的心意是要挽回我們。祂呼喚人「回頭」,這個希伯來文的字,不只是方向的轉變,而是心靈與關係的轉向,好比浪子離家後,終於掉頭回到父親的懷抱。這不僅是一個冷冰冰的命令,而是愛的邀請。如同,清教徒神學家湯瑪士·沃森曾說:「悔改不是懲罰的結果,而是愛的邀請。」

        神又說:「你們要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。」乍聽之下好像是要人靠自己完成,但事實上,這是一種神聖的反諷。因為以色列被擄的原因,正是他們剛硬的石心無法順服神的話,若靠自己「自做新心」,就好比叫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自己爬上船,完全不可能。神這樣說,是要人承認自己的無助,好明白唯有上帝能更新人心。

       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明確應許:「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…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,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。」新心、新靈是神的禮物,不是人的努力所能換取。這就是恩典,把我們從絕望牽向盼望,讓我們的焦點從「我能做什麼」轉向「神已經為我做了什麼」。

        神揭示祂自己最深的心意:「我不喜悅那死人的死亡,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。」祂喜悅的不是審判,不是死亡,而是生命與關係的恢復。這「存活」不只是肉體呼吸的延續,更是靈命的甦醒,是回到神懷抱、重新建立與祂的親密關係。

        因此,雖然經文一開始充滿嚴肅的審判語氣,卻沒有停在威脅,而是伸出慈愛的邀請,要人回頭得生命。有一個例子可以幫助我們明白。阿強因一時衝動犯下重罪,被判十年徒刑。牢門關上時,他覺得未來也一併關閉了。第一年,他陷在悔恨與自我厭惡中,甚至想結束生命。直到有一天,一位牧師來探訪,送他一本聖經。他翻開讀到以西結書十八章:「我斷不喜悅那死人的死亡,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。」眼淚立刻模糊了他的眼睛,他意識到雖然身體被鐵窗鎖住,但神的邀請卻打開了他心靈的門。從那天起,他開始每天讀經禱告,並向獄友分享福音。他的故事證明,悔改不是句點,而是起點,神的邀請比我們的失敗更持久。

       第二,自己的得救與否,與他人無關。

        以西結書開頭一到四節,神嚴肅地指出:「你們在以色列怎麼用這俗語說: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呢?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必不再用這俗語。看哪,世人都是屬我的;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」這裡的俗語反映了當時以色列人心裡的宿命論,以為自己早被祖先的錯誤拖下水,無法改變。但神用自己的永生起誓,宣告這句話將不再流傳。祂不容許人再把罪責推給上一代。祂強調,世人都是屬祂的,父子地位相同,無人可以取代或轉嫁責任。

        每個人在屬靈上都是獨立的個體,擁有自己生命的選擇權。最後神下了結論:「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」這不只是肉體死亡,更是與祂隔絕的屬靈死亡。這原則不能動搖,罪的工價就是死,沒有人可以逃避。

        這提醒我們,信仰不是遺產,而是個人親自的回應。馬丁·路德曾說:「上帝沒有孫子,祂只有兒子和女兒。」換句話說,信仰不是父母的光環,也不是家族的傳承,而是你自己是否與上帝建立關係。

        弟兄姊妹,結論是清楚的:以西結書十八章告訴我們,你的結局不是被過去鎖死的宿命,而是可以在神的恩典中重新選擇的未來。這不是靠你自己的力量,而是因為那位不喜悅你滅亡的上帝,已經為你打開了一扇悔改與存活的門。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,為你的罪親自付上代價,祂的死和復活,終結了所有世代中間因罪帶來的連鎖反應。當你選擇相信祂的那一刻,你的人生就迎來全新的劇情轉折。今天,神問你:「你要選擇哪個結局?」你可以放下那沉重的包袱,走向那位為你預備新心與新靈的救主。